“一直以为纪委只管查干部,没想到还能来为村干部正名,还把会一直开到了俺们村。现在,我们对村里的工作没有疑问了。”8月25日上午,莒县寨里河镇上麻峪子村会议室内座无虚席,60多岁的王大娘感慨道。
原来这里正在召开一场特殊的信访举报“阳光反馈”会议,这既是一场公开反馈会,也是一场澄清正名会。会上,寨里河镇纪委书记向与会的党员和村民代表逐条公开了对匿名反映该村党支部书记刘某有关问题的调查过程、调查情况、调查结论等内容,还宣读了《关于对匿名举报刘某有关问题予以澄清的通报》,对受到不实举报的刘某予以澄清正名。
今年6月,莒县纪委监委信访室收到一封匿名反映“刘某私自安排村里工程从中捞取好处”的举报信,经该镇纪委调查核实,该信所反映的问题均失实。事实虽已查清,但刘某心里始终有个结。
为了让其放下思想包袱,专心工作,莒县纪委监委联合镇纪委召开澄清正名会,及时为刘某澄清正名,消除顾虑。“感谢纪委查清事实,为我澄清正名,心里热乎乎的,我会一如既往干好工作。”刘某由衷地说道。
“我们既要用党的纪律约束干部,也要用党的政策保护、激励干部,不能让清白干事的干部受委屈。对于不实举报,要及时澄清正名,还清白者清白、为担当者担当,保护广大党员干部的干事创业积极性。”莒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今年以来,莒县纪委监委进一步规范澄清正名工作机制,及时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让被诬告错告的党员干部放下包袱、轻装上阵、担当作为。
“我们在实践中发现,错告诬告多发生在匿名举报中,通过阳光反馈及时为被错告诬告的干部澄清,消除群众疑虑,还干部清白,最大化凸显澄清正名工作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县纪委监委信访室负责人说。
为充分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进一步营造鼓励干事、激励担当、奋发有为的良好氛围,莒县纪委监委结合信访举报工作实际,不断探索新路径,在匿名举报查处情况全部“阳光反馈”的基础上,深化做好与澄清正名的结合文章。日前,县纪委印发了《关于深化“阳光反馈”强化澄清正名工作的通知》,对通过“阳光反馈”澄清正名适用情形、方式方法、审批流程、实施过程等环节进行了规范,确保澄清工作的客观性、公正性和严肃性。
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澄清正名2起2人,通过“阳光反馈”公开村务账务、消除“误告”24起。(大众日报客户端记者 栗晟皓 通讯员 朱瑞福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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